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,可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: (1)依法参加失业保险,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(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,申领条件由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12个月及以上)。 (2)申请人取得证书的当月以及申请补贴的当月必须为企业参保职工; (3)申请人的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(http://zscx.osta.org.cn)或江苏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(http://jshrss.jiangsu.gov.cn/col/col45054/index.html)查询。 备注: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、民办非企业等非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享受。 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: 申请人需要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之日起,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