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职工取得初级(五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1000元;
2. 职工取得中级(四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1500元;
3. 职工取得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2000元。
纳入本市急需紧缺职业(工种)目录的,补贴标准在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30%:
分别为初级(五级)1300元;
中级(四级)1950元;
高级(三级)2600元。
注意:同一职业(工种)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。